【反修例】警指審慎考慮後才反對831遊行申請 就算宗教遊行亦要申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30 16:50

最後更新: 2019/08/30 17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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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表示,任何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非法集會是一個違法的行為。(馮漢柱攝)

《逃犯條例》引起連串風波,民陣計劃本周六(31日)在中環遮打花園進行集會,再遊行至西營盤德輔道西的西區警署外,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表示,基於公共安全、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權利自由,警方昨日已發出反對通知書,而上訴委員會亦一致駁回主辦單位的上訴申請,維持警方的決定,反對由遮打花園遊行中聯辦的活動。

郭柏聰在今日(30日)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表示,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集會及表達自由的權利,過往批出的不反對通知書超過9成,同時有責任維護社會的治安及公眾安全,必須作出負責任的決定,經過非常審慎的考慮才反對他們的申請。

他又指,任何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非法集會是一個違法的行為,兩條法例最高的刑罰是監禁5年,呼籲市民與暴力示威者劃界線,遠離暴力示威者及保障自己的安全,如果有甚麼違法事件發生,警方會適時介入,把涉案的疑犯繩之於法。

對於網上有人呼籲「銅鑼灣一帶逛街、到維園賞花、831可以自由行、進行宗教遊行」是不需要通知,郭柏聰強調,根據公安條例只豁免以宗教的名義進行的集會,遊行並不包括豁免的範圍內,有關人士是有需要通知警方。警方呼籲市民奉公守法,切勿以身試法,建議市民明日留意媒體廣播,避免經過可能會發生暴力示威的地點。